《史记》是一部由职业史官撰著的历史著作,作者司马迁,是在倾其所能,最大限度地载录和书写历史的真实面貌。与这样的历史著作相比,《赵正书》属于一种别样的著述。
关于这一点,如同我在《一件事,两只笔》中所说,对读《史记》和《赵正书》,就像同时并观班固的《汉书》和《赵飞燕外传》、《汉武故事》之类的著述一般,二者完全不可等量齐观。不过《赵正书》既不是《赵飞燕外传》式的情色读物,也不是像《汉武故事》一般的神仙家故事,我们需要准确地把握其内在属性,才能更为合理地认识它的史料价值。
对《赵正书》的属性这一问题,竹书的主要整理人员,态度显得既有些模糊,又一直非常审慎。其模糊之处,在于始终不肯对《赵正书》中那些与《史记》悖戾的纪事表明态度,清楚说明这些纪事到底是可信、还是不可信,就是我在文稿里所转述的那句话——“不能断定何者更符合历史史实”
(赵化成《北大藏西汉竹书〈赵正书〉简说》,刊《文物》年第6期)
,而他们的审慎之处,则是刻意回避对这一著述的性质做出清楚的表述。
尽管竹书整理者曾比较正式地肯定《赵正书》是“西汉前期人讲述秦末重要史事的古佚书”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叄]》之《前言》)
,但“讲述”二字,本身仍很含糊,说真话,固然是在“讲述”,可说瞎话也未尝不可以说是“讲述”,所以这样的说法也几乎等于啥也没说。
后来,在《赵正书》正式出版之后,有些参与这部竹书整理的学者才正面触及这一问题,称《赵正书》的性质应属于“小说家言”
(陈侃理《〈史记〉与〈赵正书〉——历史记忆的战争》,刊佐竹靖彦先生主编《中国史学》第二十六卷)
。但相关学者对什么是“小说家”和《赵正书》为什么属于“小说家言”、特别是《汉书·艺文志》时期及其以前的“小说家”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书籍,并未做具体说明,而在我看来,这一点对我们深入认识《赵正书》的性质,是至关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书中纪事的史料价值。
这事儿说来话长,不能不从班固编录的《汉书·艺文志》谈起。
《赵正书》是什么书?
这是因为所谓《赵正书》的性质,也就是它在当时社会整个知识体系当中所处的位置,而每一部书籍的类别从属,就是这一位置的具体体现。班固纂集《汉书·艺文志》,其基本依据,是西汉后期刘向、歆父子两代相继撰成的《七略》;特别是《汉书·艺文志》对知识体系的划分,完全继承了刘向、歆父子确立的格局。因此,我们要想对《赵正书》的性质做出具体的说明,就不能不首先进入《汉书艺文志》的知识体系。
《汉书·艺文志》把当时各项知识,罗列无遗,有一个庞大的身架。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在《汉书·艺文志》没有见到《赵正书》这一书名(不过《汉书·艺文志》著录的书籍不一定就没有包括《赵正书》在内,且待下文叙说),现在只能依据书中的内容来推定其从属的类别。
在这里,没有必要与之一一比照,只具体对比一下那些表面特征直接相关的类别,就大致可以满足我们的需要。
对于《赵正书》来说,海内外学术界特别关心、也是我们重点考察的事项,乃是其所记史事的真确可信性问题。
在文稿《一件事,两只笔》中,我重点指出,司马迁的《史记》是一部由出自史官世家的职业史官所撰著的信史。这样的信史,在《汉书·艺文志》中,是被附着在“六蓺(艺)略春秋家”这一名目之下的。所谓“六艺”,是指《诗》、《书》、《礼》、《乐》、《易》和《春秋》,乃是儒家最为骨干的经典,所以也可以用《六艺》来作为它们的统名。《春秋》即六艺之一,乃“礼义之大宗”,系因承鲁国史官的记述以成书,所载录的史事则一本史官旧文。逮太史公司马氏父子两代相继撰述《史记》,立意本在乎绍继《春秋》的宗旨
(《史记·太史公自序》)
,内容自然亦恪守前规,力求信实可靠。
在这一基础上,审看《赵正书》中那些在重大史实上与《史记》绝然背反的记载,诸如《赵正书》煞有其事地记述说,胡亥系遵奉遗诏登上大位,成为嬴秦二世皇帝,而不是阴谋篡位;又诸如《赵正书》还言之凿凿地记述说,赵高是被章邯诛杀,而不是被子婴处死,等等,这样的歧异,不像我们在不同史书之间常见的那种文字出入,显示出《赵正书》很可能是与《太史公书》截然不同的另一类著述。
谈到这样的问题,很容易让我们想到的一个可以参考的事例,是载录苏秦、张仪辈游说之辞的《战国策》。苏秦、张仪固然属战国纵横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而《汉书·艺文志》一方面在“诸子略纵横家”下著录“《苏子》三十一篇,《张子》十篇”,另一方面,却又把《战国策》著录于“六蓺(艺)略春秋家”下,并附注云“记春秋后”,亦即载录春秋时代之后事迹的史书,这显然是对其纪事性质给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对此,应该引起我们特别注意的是,在刘向、歆父子和班固的眼里,《战国策》的内容同《苏子》、《张子》式的纵横家著述,性质是有根本性区别的。后来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同类著述(其中很多篇目,甚至与《战国策》基本相同),整理者将其定名《战国纵横家书》。若是认真对待并深切思索《汉书·艺文志》的成例,这样拟定的书名是否合适,似乎就大有重新斟酌的余地。
近代史学家对《战国策》的纪实性往往持轻视以至否定的态度。如吕思勉先生在《史通评》之“六家”篇中即谓“《国策》则纵横家言,其记事寓言十九,实不可作史读”。这种说法,确实有一定道理,《战国策》叙事因出自战国纵横家之手,意在危言耸听,打动人主,性质与史官记事有明显差别,故所说时间、地点、数目等项要素,较其本来面目,往往会有所变易;所记行事言辞,较其实际状况,亦时有增饰;特别是今所见文本,多经其门徒增饰改写,出入也就愈加严重。但毕竟其初始形态应是当时人说眼前事,大多应有可靠的事实依据,不会红口白牙,满嘴胡话。试想当日苏秦、张仪之辈若是对各国之间发生的事情,懵懂无知,讲起时事来完全随心所欲,信口开河,何以能令各国君主信服?司马迁撰著《史记》,在各国世家部份,就大量采录了《战国策》的记载,说明司马迁对其史料价值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汉书·艺文志》将其与《史记》相并列,也应当是基于同样的认识。
即使是与《战国策》这样的著述相比,《赵正书》的纪事,仍然显得有很多过于荒诞的内容,若是以《史记》作参照,似乎就很难将其归入“六蓺(艺)略春秋家”下。那么,在《汉书艺文志》中还有哪些门类可以容纳像《赵正书》这样的书籍呢?答案,是只有“诸子略小说家”这一个门类。
下面我们以表格的形式,来直观地显示《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的内容。这样,一目了然,更便于归纳总结其一般特征:
昔鲁迅先生撰著《中国小说史略》,解读上述记载,乃释之曰:
惟据班固注,则诸书大抵或托古人,或记古事,托人者似子而浅薄,记事者近史而悠缪者也。
所谓“古事”,即前史旧事。鲁迅先生这样简明的解释,并没有能够澄清所谓“小说家”的性质,而《汉书·艺文志》的记载,仍存有待阐发的问题。
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所谓景佑本《汉书》
在《汉书·艺文志》中,班固所附自注明确讲到述及“古事”的书籍,实际只有《周考》和《青史子》两种。其他如《务成子》“称尧问”,以其可能会涉及“古事”,或许勉强也可以算在其中。剩下的那些书籍,其是否述及“古事”,班固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说明。不过从书名上看,臣寿《周纪》和虞初《周说》这两部书也应该述及周朝的史事,后者且有东汉人应劭“其书以《周书》为本”的注解,可以为之证明,这样,似乎就能够落实到地了。
不过关于这一点,近人张舜徽曾经提出过一个颇显新奇的论断,以为上述诸书书名当中的“周”字,与周秦汉唐之“周”无涉,只是一个用作“周备”之义的形容词。张舜徽先生在诠释《周官》一书的名称时写道:
自来论及《周礼》者,皆未究此书所以命名之义。愚意以为古之以“周”名书者,本有二义,一指周代,一谓周备。《汉志》著录之书,多有以“周”名书者,儒家有《周政》六篇,《周法》九篇;道家有《周训》十四篇;小说家有《周考》七十六卷(德勇案:实为“七十六篇”),臣寿《周纪》七篇,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细详诸书立名,盖皆取周备之义,犹《周易》之得义于周普,无所不备也。儒家之《周政》、《周法》,盖所载乃布政立法之总论;道家之《周训》,小说家之《周考》、《周纪》、《周说》,犹后世之丛考、丛钞、说林之类耳。故刘、班悉载之每类之末,犹可窥其义例。自后世误以为言周代事,说者遂多隔阂不可通矣。(张舜徽《汉书艺文志通释》之《六艺略》)
在诠释小说家《周考》一书时,张氏复释云:
此云《周考》,犹言丛考也。周乃周遍、周普无所不包之意。……小说家之《周考》,盖杂记丛残小语、短浅琐事以成一编,故为书至七十六篇之多。其中或及周代轶闻者,见者遽目为专考周事,非也。下文犹有《周纪》、《周说》,悉同此例。
若果如其言,则不仅诸子略“小说家”之《周考》、《周纪》、《周说》诸书与周代无关,而且张舜徽先生还判定这些书籍的性质,不过“犹后世之丛考、丛钞、说林之类耳”,关系到我们在这里论述的实质性问题,因而不能不稍加辨析。
研究重要的史事,未必需要依赖什么新发现的新材料来颠覆既有的认识,但古代遗留的实物,确实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明确地认定某些模糊不清或是具有歧义歧解的记载。事儿赶得也实在寸,就在与《赵正书》一同入藏北大的这批西汉竹书中,正有一种张舜徽先生提到的道家著述《周训》
(见《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叄]》)
。
虽说竹书书名的写法,同《汉书·艺文志》略有差异,是把“训”写作“马”字边儿的“驯”字,但“训”、“驯”两字形近义通,显示的应该是同样的意思。又通观这篇竹书的内容,是于一年十二月外另加一个闰月,月别一章,以周昭文公于每月初一训诫太子的形式,讲述君道政理;另外再缀以岁末一章,于年终腊日,做出同样的训诫。这样全书总共由十四章构成,每章亦可视同一篇,正与《汉书·艺文志》著录的“《周训》十四篇”相应,而阅读这篇竹书的文字内容,也与刘向《别录》对《周训》评语相符,即“人间小书,其言俗薄”
(《汉书·艺文志》唐颜师古注引文)
。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周驯》篇题(据《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叄]》)
根据上述情况,就足以认定,此竹书《周驯》便是《汉书·艺文志》著录的《周训》,竹书的整理者也早就表明了这样的看法,而这一出土未久的西汉写本,自可确切无疑地证明:《周训》以及《汉书·艺文志》中《周政》、《周法》、《周考》、《周纪》、《周说》诸书,至少在形式上,讲的也都一定是周朝之事,张舜徽先生把这里的“周”字解作“周备”之义,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这样,我们也就可以明确:在《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十五种“小说家”著述当中,至少有《青史子》和《周考》、《周纪》、《周说》这四种书籍,谈论的都是鲁迅所说的“古事”。这样的比例,已经不低,显示出它不会是一个偶然的现象,应当具有很大的普遍性。因此,我想也就有理由,暂且把讲述秦末史事的《赵正书》归入其中,再来看看其内在属性是否与小说家中其他书籍相符。
何谓汉代之“小说”?
如上所述,按照《汉书·艺文志》的知识体系划分,像《赵正书》这样具有很多从表面上看似乎很像是历史纪事的著述,若不是归入六艺略“春秋家”下,就只能列在诸子略“小说家”中(清人章学诚在《校雠通义》卷二就以为如《周考》、《青史子》等“非《尚书》所部,即《春秋》所次矣。……则其书亦不侪于小说也”,这也是在二者之间择取其一),那么,促使刘向、歆父子以及班固做出“小说家”这一类别划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呢?或者说他们的主要着眼点是在哪里呢?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却从来没人说清楚过,至少读书很少的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能够说服我的观点。
那么,解答这个问题的难点到底在哪里呢?难就难在《汉书·艺文志》著录的这些“小说家”书籍早就亡佚失传了,其流传时间最远的一部书《青史子》,也只是传到南朝,见于梁阮孝绪《七录》的著录(见《隋书·经籍志》引佚文),入隋以后也再也见不到踪影
(《隋书·经籍志》)
。看不到书,就没有具体的例证能够体现出这一类书籍的实际状况,因而也就很难切实地把握究竟什么纔是其独有的特征。
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清楚地认识这一问题,不妨先从鲁迅先生过去对《汉书·艺文志》相关记述所做的总结入手。
如前所述,鲁迅先生说这些“小说”是“或托古人,或记古事”,其实托名于古人的言语,其本身,在形式上自已成为一种“古事”。由这一角度出发,我们不妨把鲁迅先生讲到的古人之言与古人之事通论并观,将其视作具有同样历史属性的旧说旧事,而鲁迅先生是把这些旧说旧事的特点,归结为或流于“浅薄”、“迂诞”,或失之于“悠缪”。
“悠缪”这个词儿现在不大常用,其实就是谬误严重,舛错多多的意思。如果我们相信《史记》是一部信实的史书并以此书为参照的话,那么,《赵正书》的纪事在这一点上,是与《汉书·艺文志》所述“小说家”完全相符的。
不过鲁迅先生所说“据班固注”而得出上述结论,与事实并不相符。这是因为在《汉书·艺文志》的班固自注中,我们只能看到他告诉读者,这些书籍或是出自“依托”,或是其妄托于古人的言论“浅薄”、“迂诞”,并无一语“小说家”书籍的纪事性属“悠缪”的注记。
事实上,班固对“小说家”书籍所做的注释,不仅丝毫没有体现出这些书籍具有“悠缪”的特点,而且对于那些被鲁迅先生称作记述“古事”的书籍而言,甚至还会给人一种出自信史的感觉,如班氏即谓《周考》一书是“考周事也”,《青史子》更是“古史官记事也”。另外,与班固同处于东汉时期的应劭,也注释说虞初《周说》乃是“以《周书》为本”。仅仅看这些描述,这些书籍,与《春秋》、《左传》、《太史公书》等六艺略下的“春秋家”者流似乎并没有什么区别,很像是一些正儿八经的历史著述。
认真审看《汉书·艺文志》的结果,反倒是只有通过《赵正书》的纪事,才能够清楚证明《艺文志》中著录的“小说家”书籍,其“记事者”确实是“近史而悠缪者也”。当然,做出这样的推论,其必备的前提,是《赵正书》确实属于“小说家”的书籍。
问题还是那个问题。转了一圈,似乎重又回到了原点。班固自注这条路既然走不通,那么只能另辟蹊径。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其他现代学者,对“小说家”的性质这个问题又是怎样认识的呢?虽然很多人都谈到这个问题,但几乎所有人都是闪烁其词,实际上始终没有个清楚的说法。下面,我想举述两种讲述得比较明确、同时也比较重要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以张舜徽先生为代表。张舜徽先生在《汉书艺文志通释》中,全文引述了《隋书·经籍志》子部“小说家”的小序:
小说者,街说巷语之说也。《传》载舆人之诵,《诗》美询于刍荛。古者圣人在上,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而庶人谤。孟春,徇木铎以求歌谣,巡省观人诗,以知风俗。过则正之,失则改之,道听涂说,靡不毕纪。《周官》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道方慝以诏辟忌,以知地俗”、而职方(德勇案:应正作“训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而观衣物”是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
继此之后,张舜徽先生附以评语云:“此论实本《汉志》而更发挥之,可以互证。”
这样的评语,看似老生常谈,或者以为它无关紧要,实际上这直接关系到对汉代以前的“小说家”性质的认识。其实当年鲁迅先生在论述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历程时,就是直接由《汉书·艺文志》进入《隋书·经籍志》,前后连贯,来看待“小说家”的实质内容,不过鲁迅先生并没有直接触及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内在联系这一问题,只是称述《隋书经籍志》“所论列则仍袭《汉书·艺文志》”而已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与此相比,张舜徽先生“本《汉志》而更发挥之,可以互证”的说法,则清楚显示出他是把二者视同一事,以为两书所说“小说家”具有同样的性质。
所谓寻流讨源,自是历史研究中惯行的做法,张舜徽先生思考的路径,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可是,在《隋书·经籍志》中,我们已经见不到一部《汉书·艺文志》旧有的著述,它所著录的书籍,像今天仍众所熟知的《燕丹子》和《世说》
(即《世说新语》)
,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与《汉书·艺文志》的“小说家”相同,这是一个值得人们深思并且存在很大疑问的问题。实际上,情况并不那么简单,在《汉书·艺文志》与《隋书·经籍志》之间,并不一定存在“源”与“流”的关系。然而,这样的问题,似乎一向无人思考。在张舜徽先生之后,又有一些研究中国古代文学史的学者,继续沿着这条思路,探讨“小说”的起源及其早期形态问题。尽管这些学者的论述,言之凿凿,但“源”既不正,随波逐流,也就难免愈漂愈远,不知所终了。
第二种观点,见于余嘉锡先生的《小说家出于稗官说》
(见《余嘉锡论学杂著》)
。在这篇文章中,余嘉锡先生有如下一段重要论述:
桓子(德勇案:即两汉之际人桓谭)《新论》曰:“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丛残小语,即所谓“街谈巷语,闾里小知者之所及”(德勇案:此乃《汉书·艺文志》“小说家”小序文句)也,不云出于稗官者,桓谭因泛论学术,涉笔及之,与刘班(德勇案:指刘向、歆父子与班固)著录,务穷流别,本自不同耳。谭与刘歆同时,其书盛称子政(德勇案:刘歆字子政)父子,谓为通人,是必曾见《七略》,而班固尝受诏续其《琴道》一篇,固熟读《新论》者。故桓子之言,与《汉志》同条共贯,可以互相发明也。知此,可以论《汉志》著录之小说家矣。
像这样以同时代人的说法来论证《汉书·艺文志》的真相,较诸简单地勾连后世的《隋书·经籍志》以探求汉代“小说家”的面目,自然更具有历史学家的时代维度,因而也更加合理(案余嘉锡先生在文中对《隋书·经籍志》的说法,还做了很具体的批驳)。
余嘉锡先生的观点,大致即依据桓谭《新论》的说法,来确认《汉书·艺文志》“小说家”的基本特征。不过美中不足的是,在“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这一总体特征当中,余嘉锡先生似乎对“丛残小语”和“短书”这样的外观特征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