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魏策》有言:“人之有德于我也,不可忘也;吾有德于人也,不可不忘也。”中国讲究的是施恩于人不求回报,但是受恩之人应该做到,滴水之恩当涌泉先报。可是随着时代的变化,不知道是人心不古还是世风日下,总之传统的观念在现代社会当中似乎已经不怎么适合了。江苏小伙杨永的故事便是一个典型,年,杨永见义勇为救下一个落水女孩,当时女孩家人千恩万谢,还要送他一些礼物,但杨永都表示了婉拒。可是在后来,杨永却起诉了这家人。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才让事情出现了这样的剧变?
杨永作为一名见义勇为的人,曾经多次下河救人,在年12月19日,杨永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个小女孩在冰凉的水中挣扎,眼看就要沉下去了。于是杨永不顾寒冷,直接就跳进水里去把这个孩子救了起来,后来还再次下水把这个小女孩的书包给打捞了起来,这时候围在岸边的人依旧像是在看热闹一般,并没有人帮助杨永或者那个小女孩。
后来杨永在回家之后便觉得十分不舒服,一开始杨永并没有在意。以为只是简单的着凉了。此后杨永这件事得到了曝光,不少媒体还上门采访了他,甚至在年的时候,常州市委市政府还授予杨永“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荣誉称号,以及元的奖金。
女孩的家人还通过媒体找到了杨永的家庭住址,他们十分感激杨永,并且表示要和杨永常来常往。杨永还知道这个女孩并不是不小心掉进河里面的,而是被一个人撞进去的。本来事情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可谁知道天意弄人,因为天气寒冷,杨永跳进河水里面救人,让自己患上了关节炎、痹症等需要长期治疗的病。这些疾病让杨永丧失了劳动能力,于是他就找到了那个女孩子一家,希望他们可以出面起诉那个肇事者,换来赔偿为自己治病。
可是小女孩一家人早已经和肇事者达成了和解,因此他们并不愿意帮助杨永起诉那个肇事者,后来还因为杨永多次上门求助,因此对杨永这个救命恩人的态度急转直下。后来杨永一怒之下,直接将这家人起诉上了法院,索赔26万。经审理,杨永获得了女孩一家补偿的.86元,肇事者补偿的.78元。这点钱对于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杨永来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因此在4年后杨永再次起诉了他们,依旧是获得了几千元的赔偿,到年杨永再次起诉,按照律师的说法,杨永的疾病需要大量的金钱来治疗,并且丧失了劳动力的杨永如果没有人帮助他的话,他就只能靠继续起诉来给自己续命。
有人觉得杨永贪得无厌,施恩求报,一直纠缠别人。可是杨永当初也是一个健康的小伙子,也有着自己的小生意,现在却只能躺在病床之上,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呢?如果好人都得不到好报,那么谁还会去做好事呢?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