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魏策》有言:“人之有德于我也,不可忘也;吾有德于人也,不可不忘也。”从古自今以来咱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就是尊老爱幼,乐善好施。我们都普遍认为:做好事不图回报,而受人恩惠当涌泉相报。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传统美德也开始慢慢地产生变化。
产生变化的原因有很多,但是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现在无所不在的互联网,在网络上我们总能看到各种各样的时事新闻,有些是感人的正能量的事情,可更多的却是一些恩将仇报或是倒打一耙的故事,比如帮助抓小偷结果因下手过重导致赔偿小偷的医疗费用,比如看到老人摔倒了跑去扶一把,最后反被污蔑成肇事者。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慢慢的我们便对“施恩不望报”和“结草衔环报答恩情”的传统美德产生了一丝丝的怀疑。
我们今天故事的主角杨永便是一个典型例子事情要追溯到年,当年的杨永曾见义勇为救下一个落水女孩,当时女孩家人也是非常的感恩戴德,想送一些礼物报答杨永的救命之恩,但杨永本着做好事不留名的精神表示了婉拒。事情到这里本该是一件值得大力宣扬的好事,但谁能想到数年之后,事情发生了反转,见义勇为的杨永竟然将女孩一家人告上法庭,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究竟是谁理亏呢?
事情还得从年救人事件说起,杨永是江苏本地人士,小的时候也曾经好几次下水救人,因为爸妈从小教育他要乐于助人,而杨永也从未索取过任何报酬。年12月19日,跟往常一样杨永骑着自行车下班回家,路上忽然看到河里有个女孩在呼救,情况十分的危险。
当时正处寒冬腊月,虽然围在河边的人也不少,但因为天气寒冷,也没有人敢跳下去援救小女孩。杨永见状不由分说便跳下河中,虽然寒冰刺骨,但杨永还是咬牙坚持着将女孩救上岸边,看着女医院之后,杨永看见女孩的书包还在水里飘着,便再次跳进水中将书包打捞起来。
事后杨永就骑车离开了,回家之后他就感觉身体有些不舒服,当时以为只是受了风寒,并没有太在意。几天之后,被救女孩的家人找到了他,杨永见义勇为救落水女的故事迅速在常州传播开来,在年的时候便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荣誉称号,还获得五千元的奖金。
女孩的家人当然对杨永十分感激,不仅送来礼品,还表示以后常来往多亲近亲近。杨永这时候才知道,小女孩并不是自己跌落水中的,而是被一个骑车的人撞到水里去的。原本故事到这里就该完美的结束了,但是杨永身体的不适感越来越严重,去医院一检查才晓得自己患上关节炎、麻痹症等等慢性疾病。
这些疾病综合在一起就等于患上不死癌症,不仅备受煎熬,还丧失了劳动能力,杨永万般无奈之下找到女孩一家人,希望她们能够起诉那个肇事者,让那位肇事者来赔偿自己的治疗费。毕竟不管怎么说,自己的疾病也是因为下水救人才患上的,希望他们能帮自己一把。万万没想到的是女孩一家居然表示拒绝,理由是她们早已跟肇事者达成和解,不想惹再节外生枝了。杨永后续多次登门,女孩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是越来越差,杨永一怒之下,于年年底将这家人告上法庭,索取治疗赔偿金额总计26万元。
经法院审理,杨永获得女孩一家补偿款.86元,肇事者补偿.78元。但这些钱对于他的慢性病只是九牛一毛,4年后杨永依然深陷窘境,因为病痛他没有经济来源只能再次起诉,获得数千元的医疗补偿;年,杨永第三度起诉,也引发了人们的热议。他的律师告诉我们,杨永的情况很特殊,医治费不仅非常昂贵自身也没有经济来源,如果没有人愿意帮助他的话,他就只能用年年上诉的方式换取治疗费用。
对此大家议论纷纷,有人说杨永索求无度都好几年了还一直问人家要钱,也有人认为杨永为了救这女孩赔上了自己的健康,这家人为其负责也是理所应当的。从那以后杨永的故事便成为了一个典型例子,对此小伙伴们你们怎么看呢?欢迎在下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