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知丨董珊向壽戈考

年,江蘇連雲港市錦屏鎮陶灣村崗嘴發掘一座小型土坑墓,出土了一件三戈戟。該戟最下面一件戈的內上,由內端向欄刻有兩行銘文共十一字(合文一)。目前所見釋文有以下三種:

1、都壽之歲,襄城楚競(境)尹所造。[1]

2、都壽之歲,襄城公競(境)尹所造。[2]

3、□壽之歲,襄城公競脽所造。[3]

(圖1向壽之歲襄城戈)

第1種是材料發表者周曉陸、紀達凱二位先生的釋文;第2種是黃盛璋先生的釋文,糾正了發表者誤釋“公”爲“楚”的錯誤,認爲“襄城公”是楚國的封君。第3種李家浩先生的釋文把“競”下一字改釋爲“脽”,右行首字則缺釋。我們先來討論這個字。

銘文第一個字正當內端,發表者說“因戈內外端稍殘,致使每行銘文的上端一字略殘”,黃盛璋先生既已認出了第二行第一字爲“公”字,則右行首字起筆位置和“公”字上端相當,並沒有殘去筆劃所佔的位置。我們看黃先生文所附的拓本,此字是寫作:。郭店楚簡中有一個讀爲“鄉”或“嚮”的字作:[4]

《語叢四》11號簡

《六德》3號簡

《魯穆公問子思》3號簡

裘錫圭先生認爲這個字“是‘向’之訛體”,他解釋說:“‘向’本从‘∧’,變作从二‘∧’。簡文‘輪’字所从的‘侖’旁上部或變作‘∧∧’(《語叢四》20號簡),與此相類”。[5]既然認識了這種特殊寫法的“向”字,再來看戈銘,右行第一字無疑應該也是微有殘泐的這類訛體“向”字。

向壽見《史記》和《戰國策》記載,其始任用在秦武王世,活動於秦武王世及秦昭王前期。主要事迹可考述如下:

1、《秦策二》“秦武王謂甘茂”章、《甘茂列傳》稱,秦武王三年(前年)欲窺周室,先令甘茂約魏伐韓,向壽爲其副介,甘茂通過向壽取得武王信任,最終攻取宜陽;

2、《韓策一》“韓公仲謂向壽”章、《甘茂列傳》記載,秦武王四年(前年)拔韓宜陽之後,“秦使向壽平宜陽,而使樗里子、甘茂伐魏皮氏。向壽者,宣太后外族也,而與昭王少相長,故任用。向壽如楚,楚聞秦之貴向壽,而厚事向壽。向壽爲秦守宜陽,將以伐韓”,韓公仲使蘇代用“善韓以備楚”來遊説向壽;

3、《甘茂列傳》記載秦昭王初年甘茂出秦奔齊以後,楚懷王向范蜎咨詢是否可以復置甘茂爲秦相,范蜎說這對楚不利,“然則王若欲置相於秦,則莫若向壽者可。夫向壽之於秦王,親也,少與之同衣,長與之同車,以聽事。王必相向壽於秦,則楚國之利也。”,“於是使使請秦相向壽於秦。秦卒相向壽。”案:《楚策一》“楚王聞於范環”章記載,范環推薦公孫郝(即樗里疾)爲秦相;《韓非子·内儲說下·六微》亦有此事,但范環改作“干象”,被推薦者爲“共立”。據《秦本紀》和《樗里子列傳》記載,秦昭王初年所相爲樗里疾,不是向壽,因此《楚策一》“楚王聞於范環”章所記當屬實,而《甘茂列傳》以向壽爲秦相的記載則不可盡信。

4、《秦本紀》記載,“(秦昭王)十三年,向壽伐韓,取武始”,《穰侯列傳》“十四年,魏冉举白起,使代向寿将而攻韩、魏”。傳世和出土有三件“上郡守壽”戈,紀年分別爲十二、十三、十五年,[6]陳平先生據上引文獻記載指出戈銘“上郡守壽”即向壽,其觀點可信。[7]因此,目前所見向壽最晚出現在秦昭王十五年,即公元前年。

據上述,向壽大致活動於前——前年。需要注意上引第2條《甘茂列傳》的“向壽如楚,楚聞秦之貴向壽,而厚事向壽”,[8]“向壽如楚”之事可以跟連雲港所出楚戈銘文的紀年“向壽之歲”互證。戈銘紀年格式還見於下列楚器:

戈:王章之歲,□□□之告(造)戟□。[9]

戈:陳旺之歲,俈(造)府之戟。[10]

鎬:秦客王子齊之歲,大府爲王飤(飭)晉鎬,集脰(廚)。[11]

戈:膚(微刊按:此字“學衡”所發之文誤脫,現據原刊《考古》年第3期文章增補)之歲,羕陵公卲(昭)麆所郜(造),冶己女。[12]

戈:卲(昭)愝之歲,相公子矰之告(造)。[13]

湯餘惠、劉彬徽、李家浩三位先生曾先後指出,這些銘文的紀年是戰國楚地以事紀年的省略格式,“之歲”前面“都是人名,他們是其他國家的使者,銘文以他們聘問於楚之歲紀年”。[14]由此,戈銘“向壽之歲”就是以向壽出使於楚作爲紀年,這可以證明向壽確曾出使楚國。

如果戈銘“向壽之歲”跟《甘茂列傳》“向壽如楚”爲同一事件,那麽此年既不會晚於秦武王四年,也不能早於秦武王世。爲了確定其具體年代,我們繼續考察另兩個戈銘要素。

“襄城公競脽”是楚國北方襄城的縣公,此人名“競脽”。春秋戰國稱楚邊境大邑爲“縣”,其長官稱“公”,以縣公作爲兵器監造者,例見於上舉第4號、第5號戈銘。

“襄城”即今河南襄城縣。關於襄城的歷史沿革,黃盛璋先生已經有很多討論。這裏稍作補充,把戰國時代襄城的先後歸屬情況和在此發生的戰役梳理如下:

1、古襄城有兩名,楚名爲“襄城”,秦稱“新城”。[15]睡虎地秦簡《編年記》昭王六年(前)“攻新城”、七年“新城陷”、八年“新城歸”;七年“新城陷”事又見《秦本紀》“七年,拔新城”;《楚世家》“(楚懷王)二十九年(前),秦復攻楚,大破楚,楚軍死者二萬,殺我將軍景缺”和《六國年表》同年楚列“秦拔我襄城”,又同年《秦本紀》(秦昭王九年)“奐攻楚,取八城,殺其將景快”,據《秦本紀》昭王七年《史記正義》引《括地志》“許州襄城縣即古新城也”[16]可知,以上所記是同一地點的連年戰事。綜上,在前年以前,襄城曾屬楚;前——前年間,秦、楚曾在此反復爭戰;

2、《魏世家》“(魏)昭王元年,秦拔我襄城”,同年《六國年表》魏表:“秦尉錯來擊我襄”,此年相當於秦昭王十二年(前年)。可見在上述秦、楚之戰以後,襄城一度歸魏。

3、《說苑·善說》記載楚大夫莊辛說襄城君事,據黃盛璋先生考“莊辛爲楚頃襄王時大夫,事在前——前年之間”,此時襄城有楚封君,當又屬楚;

4、所見戰國晚期製造地爲襄城的韓國兵器有一戈一矛,紀年分別爲六年和廿三年。[17]戰國晚期韓君在位有23年的,只有韓釐王(前——前年,共23年)和韓桓惠王(前——前年,共34年),這兩件兵器銘文的司寇和工師名相同,應是同一王世或前後接續兩王的紀年。[18]可見襄城在戰國晚期還曾經屬韓。

由上述可見,襄城的军事戰略地位极其重要,在戰國時代被周邊各國反復爭奪,其歸屬不定,曾兩度屬楚。

“襄城公競脽”既與向壽同時代,則戈銘人物“競脽”有可能就是見於文獻的楚將“景翠”。根據近年的研究已經知道,楚景平王之後代的“景”氏在古文字中就寫作“競”。[19]古音“脽”與“翠”韻部爲微、物二部陰、入對轉;從聲母看,中古音“脽”、“翠”都是合口三等,“脽”的聲母爲照三系禪母,“翠”是精系清母字,但是諧聲系統中的舌音照三系字跟齒音精系字常可互諧,例如諧“隹”聲的“崔”(清母)、“璀”(清母)、“雖”(心母)等字聲母都歸精系,又《文選·琴賦》“新衣翠粲”,《洛神賦》作“璀粲”,是“翠”、“脽”聲系相同之例。以上情況説明“脽”、“翠”二字古音相近,可以通假。據此,從語言層面上看,戈銘“競脽”應可以讀爲“景翠”。

下面再從景翠的事迹來看有關的年代和地理是否吻合:[20]

1、《越王句踐世家》記載越王無彊北伐齊,齊威王使人遊說越王釋齊而伐楚,說辭有“景翠之軍北聚魯、齊、南陽,分有大此者乎?”,可見景翠此時已經用事。此後越滅於楚,事在楚威王十八年,當公元前年。[21]

2、《韓世家》“楚圍雍氏”《集解》引《竹書紀年》“楚景翠圍雍氏”,此事在楚懷王十五年,當公元前年。[22]

3、《東周策》“秦攻宜陽”章記載,甘茂攻韓宜陽,東周君說“景翠以楚之眾,臨山而救之,秦必無功”,後來“秦拔宜陽,景翠果進兵。秦懼,遽效煮棗,韓氏果亦效重寶。景翠得城于秦,受寶于韓,而德東周”。此事在前年。策文記載景翠“爵爲執圭,官爲柱國”,即楚國的大司馬。[23]

4、《楚策二》“齊、秦約攻楚”章記載“楚令景翠以六城賂齊,太子爲質”,同年《六國年表》楚表記“秦拔我襄城”、《楚世家》記懷王二十九年“秦復攻楚,大破楚,楚軍死者二萬,殺我將軍景缺。懷王恐,乃使太子爲質於齊以求平”,以上記載都是公元前年秦拔楚襄城的戰事,已見於前述。

從地理位置看,楚襄城北與韓雍氏相望,楚圍雍氏之役自應以襄城爲根據;襄城與宜陽雖相距略遠,但是襄城爲楚國北方軍事重地,救宜陽也可能自襄城進兵。雍氏、宜陽兩地都跟楚襄城處於對壘之勢,所以從景翠的活動地點可以推測,他確有條件在“官爲柱國”(大司馬)的同時,又一度在北方前綫兼領襄城。上述文獻記載景翠的活動年代,大致在公元前年——前年之間,此年代跟前文所見向壽的活動時間(前——前年)、襄城屬楚的時間(?——前)正好都有一段重合。如此看來,若我們以上對戈銘“向壽”、“襄城”和“競脽(景翠)”的解釋都可信,則此戈的年代可限定在公元前至前年之間,此期間所發生最重要的事件就是秦拔宜陽,因此,戈銘記載向壽這次出使楚國的年代,也最有可能就是《史記·甘茂列傳》所記載的那次“向壽如楚”。

分析當時的形勢,可有助於確定這個年代。公元前年,秦武王使甘茂拔韓宜陽之後,準備乘勝伐韓、魏。據《甘茂列傳》,“秦使向壽平宜陽,而使樗里子、甘茂伐魏皮氏。向壽者,宣太后外族也,而與昭王少相長,故任用。向壽如楚,楚聞秦之貴向壽,而厚事向壽。向壽爲秦守宜陽,將以伐韓”,又蘇代爲韓遊説向壽語“公孫奭(引按:即樗里疾,其母爲韓女)黨於韓,而甘茂黨於魏,故王不信(引按:不信伐韓)也。今秦、楚爭彊而公黨於楚,是與公孫奭、甘茂同道也”,可見秦選擇身份爲“宣太后外族”的向壽爲伐韓之將,應由於向壽是楚黨,以他爲主將去伐韓必然容易得到楚國的同意和支持。因此秦在拔宜陽以後令向壽出使楚國的目的,實在於下一步“合秦、楚以當韓”。[24]據此分析我們就可以再進一步認爲,向壽如楚的時間應該是秦武王四年秦拔宜陽之當年,這一年相當於楚懷王二十年,即公元前年。[25]而這件向壽戈以此事紀年,其絕對年代應爲下一年,即前年。[26]

衆所周知,考古發現中常見戰國楚地以事紀年的古文字材料。包山簡中有前後相續的七個以事紀年,學者一致考訂其絕對年代爲前年——前年。[27]本文對向壽戈紀年的考訂,目前還沒有跟其它已確定的以事紀年材料相衝突,相信這個結論也能夠在將來的發現和研究中得到檢驗。

附图:

(圖2膚蠃之歲羕陵戈戈)

(圖3向壽徐莫囂戈)

(圖4呂禮之歲羕陵戈)

年初稿於燕園四教

/6/22改訂、10/3定稿於燕園哲學樓

注釋:

[1]周曉陸、紀達凱:《江蘇連雲港市出土襄城楚境尹戈讀考》,《考古》年第1期,76頁圖三。

[2]黃盛璋:《連雲港楚墓出土襄城公競尹戈銘文考釋及其歷史地理問題》,《考古》年第3期,64~70頁。

[3]李家浩:《楚大府鎬銘文新釋》,原载《語言學論叢》第22輯,年,後收入《著名中青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頁,安徽教育出版社,年。

[4]參看張光裕等編著:《郭店楚簡研究》第一卷《文字編》頁,臺北:藝文印書館,年。

[5]見《郭店楚墓竹簡》頁《老子》(乙)註釋[二八],文物出版社,年。關於這個字的構形有不同解釋,可參看湯餘惠、吳良寶:《郭店楚簡文字拾零(四篇)》之二“釋向”,李學勤、謝桂華主編:《簡帛研究二○○一》上冊頁,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年9月第1版;冀小軍:《釋楚簡中的“”字》,簡帛研究網站,0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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