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中的缮兵不伤众的众作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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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司马错论伐蜀”一文,对其中一句中的一个平常字“众”产生了一些疑惑,也不知道自己理解得对不对。

原句是“取其地,足以广国也;得其财,足以富民;缮兵不伤众,而彼已服矣。”

坊间诸版本皆译为“得到蜀国的土地,是能够扩充秦国(土地)的;得到蜀国的财富,能够使百姓富裕;出动军队(并)不伤害百姓,而蜀国(却)已经归服了。”

只是,思来想去,就是不明白“缮兵不伤众”的“众”到底指什么?“众”可指“百官”、“群臣”,也可指“兵”、“军队”,但并未列明能指“百姓”。

和“众”有关,代指“众民”和“百姓”的词,一般是“众庶”,而不是单独一个“众”字。

比如,《书.汤誓》:“格尔众庶,悉听朕言。”

比如,《韩非子.问田》:“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

回到本文,“缮兵不伤众”会不会就是指“不伤兵士”呢?整治武备,就是出动军队。出动军队,自然就是打仗。一旦上了战场,受到伤害的肯定是战士,而不是百姓。司马错之所以说“出动军队而战士不受到伤害”,他的意思是,秦国如果去攻打蜀国,没人帮忙,秦国战士受到的伤害也小。可是,秦国如果去攻打韩国,则韩周必定合兵一处,因为韩周是“与国”,是友邦,是盟国。这样,以一秦敌二韩周,秦国战士受到的伤害必定很大。更何况,周王室还可能把九鼎给楚国以换取支援,韩国也可能割让土地给魏国以换取帮助,一旦韩周楚魏四国联合起来,秦国又哪里有胜算呢?

综上,我认为,这里的“众”应该是“兵士”的意思。

原文:“取其地,足以广国也;得其财,足以富民;缮兵不伤众,而彼已服矣。”

试译为:“得到蜀国的土地,是能够扩充秦国(土地)的;得到蜀国的财富,能够使百姓富裕;出动军队(并)不伤害兵士,而蜀国(却)已经归服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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