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卦的九二爻辞云:
“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这句话中的“子克家”,传统的解释是儿子能承家。
然而,这个解释是错的。
不妨细细读来。
一、“子克家”的传统解释
对于《蒙》卦的这句“子克家”,王弼的《周易注》中是这样解释的:
处于卦内,以刚接柔,亲而得中,能干其任,施之于子,克家之义。
嗯,貌似说得还不够清楚,不过大概意思是认为句子里的“子”是个男性。
唐代的孔颖达则说:
此爻在下体之中,能包蒙纳妇,任內理中,干了其任,即是子孙能克荷家事,故云“子克家”也。——《周易正义》
这下就说得清楚多了,孔颖达认为“子”指的是子孙,“家”是指“家事”。
于是,从唐代以后,基本上解释《周易》卦爻辞的都以《周易正义》为准,把这句话解释成子孙能承家。
宋代的朱熹在《周易本义》里也完全照抄了这个解释:
以阳受阴,为纳妇之象,又居下位而能任上事,为子克家之象。
二、子非子,家非家
然而,可惜的是,王弼、孔颖达和朱熹都错了。
“子克家”这简单的三个字中,有两个字都被他们理解错了。
第一个字是“子”——它在先秦不仅可以指儿子,还可以指女儿,而且在本句中,它指的不是儿子,而是女儿。
第二个字是“家”——它不是家庭的意思,而是出嫁的“嫁”字。(《白虎通义》曰:“嫁者,家也。妇人外成以出适人为家。”)
在先秦时期,“嫁子”是一个固定词组,它的意思就是嫁女儿。
比如《黄帝四经》里就有这么一句:
不仕于盛盈之国,不嫁子于盛盈之家。——《黄帝四经.称》
又如《周礼·地官·媒氏》:
“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
再如《战国策·齐策一》:
“今秦楚嫁子取妇,为昆弟之国。”
我们发现,先秦时期的“嫁子”一词一般和“娶(取)妇”或者“娶妻”并列,这与《蒙》卦中的爻辞叙述完全相同:
“取女吉”,说的是儿子适合娶妻了。
“子克家”,说的是女儿可以嫁人了。(克,是可以的意思)
男婚女嫁,对仗多么工整!
三、以讹传讹的卦爻辞解读
类似的错误,在《周易》卦爻辞的解释中可谓比比皆是。
这是一个很奇妙的现象。
《周易》这部书,两千多年来不计其数的人把它奉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但它那几千字的卦爻辞究竟说的是什么,很少人会关心。
似乎“反正是圣人写的很牛逼,看不懂就对了”。
似乎王弼孔颖达等人的解释就够了。
似乎《小象》这样的解释就够了。
真的够了吗?
如果这些解释,从一开始就是错的呢?
以《小象》为例,它可以说是现存最早也最权威的一部解读卦爻辞的易传,曾经一度被认为是孔子本人读易之后写下的解释。
然而我们已经用帛书等出土材料证明,《小象》的作者顶多是个西汉早期的经师,不仅生活时期与《周易》的写成年代相差几百年,而且这位经师文化水平不高,断句经常错误,更要命的是他所依据的《周易》本子还有不少错别字。
即使如此,他对于“子克家”的解释还算是不错的。
“子克家”,刚柔接也——《小象》
所谓“刚柔接”,至少他意识到了爻辞里说的不仅有男子娶亲,还有女子出嫁,如此才能阴阳调和,刚柔相济。
然而到了王弼和孔颖达,再到朱熹,可谓是每况愈下。
朱熹甚至还一面说“易本卜筮之书”,一面又说易是圣人文王周公所作;一面各种承认自己看不懂卦爻辞,一面还居然写了一本《周易本义》——居然从此还成了官方教科书。
呜呼!
两千多年来这些对于《周易》卦爻辞的解释,真的够了吗?
真是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