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是山东蚕桑丝绸业发展的第二个黄金时期。此时山东蚕桑丝绸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桑麻种植面积增加、丝织品生产规模的扩大、丝织品生产技术的提高、丝织品品种的增加,以及当时社会生活状况的改善等方面。
“齐带山海,膏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彩布帛鱼盐”(《史记·货殖列传》)一语是对秦汉时期山东齐地生态地理环境、经济状况和社会精神风貌的最佳反映。“文彩”是指华美的丝织品,《汉书·货殖传》中说,通邑、大都一年约需“帛絮细布千钧,文采千匹”,颜师古注曰:“文,文缯也。帛之有色者曰采。”可见,当时齐地大多数人所穿的都是带有色彩、花纹的服饰,当时人们所着衣料主要是帛与麻,帛是丝织品的总称。这说明,当时山东不仅适宜种植桑麻,而且丝织品生产规模大,技术精湛,以至于人民多“文彩布帛”,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社会气象。
一、植桑、纺织在山东是一种普遍的行为
秦汉时期,山东桑麻的种植相当普遍,如《史记·货殖列传》和《汉书·货殖传》中皆有“齐、鲁千亩桑麻”的记录,并有拥有者富“与千户侯等”之说。纺织更是山东妇女的一种普遍行为,汉代大思想家王充《论衡程材篇》说:“齐部世刺绣,恒女无不能;襄邑俗织锦,钝妇无不巧。”这里的齐部泛指山东,但主要指齐地,齐地世代从事纺织刺绣行业,妇女个个是能工巧匠;河南襄邑历来善于织锦,因而再愚钝的妇女也变得心灵手巧。这里提到了当时中国丝织业发展的两个中心,一是临淄,二是襄邑。在这两地,纺织成为妇女,特别是民间女子的主要劳动。一年四季,尤其是冬季农闲时节,妇女们往往结伴,相聚从事纺织。《汉书·食货志》记载:“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从文中可看出,大家聚于一起,结伴进行纺织刺绣,有诸多好处,第一,“省费燎火”,即节省能源,在生活不富裕的时代,凑在一起工作可以节省不少灯油。第二,“同巧拙而合习俗”,即可以互相学习研讨。第三,大家聚在一起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因为在一起热闹,能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起到提高精神状态、减轻疲劳的作用。第四,“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即将白天和黑夜都充分利用,这样女工一月可得到一个半月的工作时间。总之,秦汉时期山东的妇女是勤劳的,也是辛苦的,不仅冬天的农闲时节,她们不得休闲,因为此时是她们纺织的最佳时节,而且夜晚她们也不得休闲,因为这样可以延长劳动时间,将一月变成一个半月使用。据文献记载,汉代家庭纺织业有的已达到较大规模,如官渡之战时,山阳郡巨野人李典“率宗族及部曲输谷帛”(《三国志·魏书·李典传》)以供曹军之需。这说明,李典生活在一个较大的宗族中,其家族的粮食及丝织品的生产已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能力凑集相当的谷帛辅佐军需。
二、以临淄为中心的山东仍是全国丝织业的中心,生产规模大,产品数量惊人、质量上乘
我们从两汉时期蚕织生产区域分布图(图3-1图片来源于朱新予《中国丝绸史(通论)》)中可以看出,秦汉时期我国的丝织业生产主要分布于今山东、河南、河北,即黄河中下游地区。这一区域帛的生产量是巨大的,据《史记平准书》记载,汉武帝元封元年(前年),“北至朔方,东到太山,巡海上,并北边以归。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皆取足大农”。汉武帝出巡一次就赏赐帛百余万匹,可见当时全国丝织业的生产规模;即使这些帛取自大农,但按就地取材原则,该有不少征收于山东。此外,政府采用大农桑弘羊的方案,以均输的办法从民间征得帛五百万匹,即“边余谷诸物均输帛五百万匹”(《史记·平准书》)。据估计,那时候要织五百万匹绢,至少须用鲜茧四十万担[1],吨左右[2]。据现存西汉牙尺推算,五百万匹就是万平方米左右,而当时全国人口约万(西汉末年统计数为万左右)[3],如此算来,人均生产丝织品约0.4平方米。据研究,西汉末年,山东人口密度大、人数多,如济阴、甾川、东平、高密、鲁国、北海、齐郡人口密度居全国前十位;济阴郡万人,居全国第九位[4]。由此可以推断,当时山东的蚕桑丝绸生产在全国必占重要地位。
山东不仅丝织品的生产规模巨大,而且产品数量惊人、质量上乘,这从临淄三服官的设置及其规模可以看出。汉政府曾在全国设有两处服官,一是齐郡的临淄,二是与临淄相临的陈留郡的襄邑。有关临淄三服官,汉元帝时御史大夫、山东琅邪人贡禹曾说:“故时齐三服官输物不过十笥,方今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干人,一岁费数钜万。蜀广汉主金银器,岁各用五百万。三工官官费五千万,东西织室亦然。”(《汉书·贡禹传》)
何为“三服官”?颜师古曰:“三服官主作天子之服,在齐地。”何为“三服”?长期以来,一般沿用李斐(大约为东汉人)的说法:“齐国旧有三服之官。春献冠帻縰为首服,纨素为冬服,轻绡为夏服,凡三。”即三服官是专为皇室生产春、夏、冬三季精美丝织品的地方特设机构。但是,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如宋代学者吴仁杰在《两汉刊误补遗》卷二“三服官”条下写道:“所谓‘三服官’者,盖言其有官舍三所,非谓其为首服、冬服、夏服而名官也。贡禹论‘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言‘各’,则知其非一矣。《汉纪》载此疏,乃去‘各’字,非也。襄邑亦有服官,独不罢,盖所供龙衮之属,礼不可缺。至临淄三官岁输物不过十笥,如冰素、方空縠、吹纶絮,皆轻靡,而岁费数钜万,此固可省者。禹又言‘三工官官费五千贯’,亦谓每一工官为费若此。如颜、李之说,‘三服官’以‘三服’为名,则‘三工官’又可名‘三工之官’邪?”王先谦的《汉书补注》、日本学者佐藤武敏的《汉代丝织品的生产形态》、傅筑夫的《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英国学者崔瑞德和鲁惟一编的《剑桥中国秦汉史》、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等都持此观点,如范文澜在评论西汉官营手工业时曾说:“汉皇室在齐郡临淄设服官三所,称为三服官。起初丝织物每年不过十箱。汉元帝时,三服官扩充到各有织工数千人,每年费钱数万万,专制冰纨、方空縠、吹絮纶等精细丝织物。”[5]清《历代职官表》卷三七关于内务府体制的历代沿革中提到:“今内务府所辖有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官,正汉‘三服官’之遗制也。”又提到:北齐“所设泾州、雍州、定州诸丝绫局,即汉‘三服官’之遗意,与今之织造监督为相近焉。”从清乾隆时的记载中也可以看出,北齐及清内务府丝织机构的设置都是按处所进行,并且都表明是汉代遗制。由此可以推断,汉代临淄三服官或许就是三处官营丝织手工业生产机构,也或许是由三处官所分别制作首服、夏服和冬服三季服饰[6]。
临淄三服官设于何时?其发展规模又是怎样的呢?贡禹虽然是站在劝谏统治者节俭的立场上论述三服官的,但从他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临淄三服官的发展历程及其生产规模。逄振镐先生在他的《两汉时期山东纺织手工业的发展》一文中分析,贡禹所说的“故时”当指汉武帝以前之时,因为贡禹在奏言中,从“古者”(指先秦)一直讲到“至高祖、孝文、孝景皇帝,循古节俭”,而未提武帝;“方今”之时当指汉武帝至元帝之时,因为贡禹接着谈“后世争为奢侈”,并且在另一奏言中指出:“武帝始临天下……自见功大威行,遂从耆欲……是以天下奢侈”(《汉书·贡禹传》)。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汉武帝之前临淄已设有三服官,但究竟设于何时,没有明确记载,从《汉书·元帝纪》中李斐所注“齐国旧有三服之官”判断,秦朝以前的齐国早已有之。“笥”,《汉书·贡禹传》中颜师古注释为盛衣的竹器,又称“竹笥”,它是一种长方形容器,估计每笥可装服饰约10件,或丝织品约27件。贡禹所说的“故时齐三服官输物不过十笥”表明,汉武帝以前,临淄三服官每年为朝廷生产的服饰仅百件左右,或丝织品件左右。依《淮南子·天文训》中的“四丈而为匹。匹者,中人之度也,一匹而为制”记载,一匹布或丝织品为一般人裁制衣服所需的用量,古代裁制衣服以一匹为定制,因此,百件服饰约需百匹丝织品。依《西京杂记》卷一中钜鹿陈宝光妻织散花绫“六十日成一匹,匹直万钱”的记载推算,织百匹高级丝织品共需六千个劳动日,一年只需十六、七个工人,最多不过二十人即可完成,耗费不过百万钱。而“方今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干人,一岁费数钜万”则表明,汉武帝之后至元帝之时,齐地三服官生产规模大增,从事生产的工人各数千人,三服当在万人左右;“巨万”即万万,一年耗费“数巨万”即数万万钱。如此算来,齐三服官“方今”和“故时”比,工人大约增加了五百倍左右,一年耗费也增加了约数百倍[7]。
由于临淄三服官生产量大、生产品种多、质量精美,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每当政府出现财政困难的时候,便下令“罢”齐三服官或“省”部分丝织品。这样的诏令,在汉代共有三次:第一次是西汉元帝时。这在《汉书》中共有三处记载:《元帝纪》中说,初元五年(前44年),元帝下诏“罢角抵、上林宫馆希御幸者、齐三服官”。《食货志》记载:因元帝二年,齐地大饥,石谷价值三百余,民多饿死,甚至出现琅邪郡人相食的困局,于是,元帝下诏“罢建章、甘泉宫卫,角抵,齐三服官。”《贡禹传》记载,元帝即位后,年岁不登,郡国多困,在贡禹的劝谏下,元帝“纳善其忠,乃下诏……罢角抵诸戏及齐三服官。”第二次是西汉末绥和二年(前7),哀帝即位后,为了“制节谨度以防奢淫”,有司条奏:“齐三服官、诸官织绮绣,难成,害女红之物,皆止,无作输。”(《汉书·哀帝纪》)对于“无作输”,如淳的解释为:“其所作已成未成皆止,无复作,皆输所近官府也。”颜师古注认为,“如说非也。谓未成者不作,已成者不输耳。”其实,无论是已成、末成,作与输,一律停止,意在防止奢侈淫逸,可见当时齐三服官影响之大。第三次是东汉章帝建初二年(77),“诏齐相省冰纨、方空縠、吹纶絮。”(《后汉书·章帝纪》)从上述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出,临淄的三服官经历了一个连续的发展过程,从西汉武帝之前到东汉章帝之后一段时间一直延续不断,罢或省只是暂时的,而长期设置才是其长远的政策。罢和省恰恰是其发展规模大,社会崇尚奢侈之风,以致于影响了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甚至民生的反映。三服官的设置表明丝织业在山东完全突破了家庭副业的狭小天地而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行业。
三、山东拥有临淄、东阿、任城国亢父县等多处著名的丝绸产地
从文献记载来看,秦汉时期山东蚕桑丝绸业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主要进行麻、葛和柞蚕业生产,但在秦汉时期,由于柞蚕还没得到普遍认知,并且柞蚕丝相对于桑蚕丝来说稍逊一筹,所以当时还不为人们所重视,史书记载的也较少。秦汉时期山东的丝绸产地主要有三处,一是临淄,二是东阿,三是任城国亢父县。
临淄是秦汉时期的大都市之一,《史记·货殖列传》中列出的二十个都市中就包括山东的临淄和陶。汉武帝时大臣、临淄人主父偃曾说:“齐临菑十万户,市租千金,人众殷富,巨于长安,此非天子亲弟爱子不得王此。”(《史记·齐悼惠王世家》)临淄有“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战国策·齐一》P)及“冠带衣履天下”(《汉书·地理志》)的历史,自然得到秦汉政府的重视,秦汉政府在此设置三服官就是重要表现。
东阿,今山东聊城市阳谷县,春秋时称柯邑,战国时称阿邑,秦始称东阿,属东郡,汉置东阿县,仍属东郡。东阿盛产缣与缟,除《史记》有“阿缟之衣,锦绣之饰”的记载外,《盐铁论·本议》有“齐、阿之缣,蜀、汉之布”的记载,此处的“阿”原作“陶”,王利器先生根据洪颐煊之说校改为“阿”,洪说:“‘陶’即‘定陶’,不闻出缣。‘陶’当是‘阿’字之伪。”此外,他还列举了许多东阿产缣的佐证,如《淮南子·修务训》篇:“衣阿锡,曳齐纨”,阿与齐并举,阿当为地名;《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中有“被阿锡”,《集解》云:“《汉书音义》:阿,细缯也。”《正义》云:“东阿出缯。”《水经·河水五》注:东阿“县出佳缯缣,故《史记》云:秦王服太阿之剑,阿缟之衣也。”缣即绢,《汉书·外戚传上》师古注曰:“缣,即今之绢也。”张衡的《七辩》中也有“京城阿缟,譬之蝉羽。制为时服,以适寒暑”之说。上述缟、缯帛、缣、绢等众多说法,足以证明阿是当时山东重要的丝织品产地,并且所生产的丝织品质量很高,光滑、薄如蝉羽,可与蜀、汉的名产布相媲美。
任城国今属山东济宁市任城区,春秋战国时曾隶属过齐、鲁,秦时改为任城县,西汉时属东平国,东汉章帝元和元年(84)析东平国而置,其亢父县盛产缣。《流沙坠简考释·器物类》有任城缣题字云:“任城国亢父缣一匹,幅广二尺二寸,长四丈;重二十五两,直钱六百一十八。”这是东汉时亢父产缣的有力证明。亢父缣每匹重二十五两,直钱六百一十八,这与当时河内郡所产之帛每匹仅重二十两、直钱三百五十[8]相比,价格、质地皆属时之上乘。
此外,从考古发掘中也可以看出秦汉时期山东丝绸业的发展状况。年,山东临沂金雀山九号汉墓出土了一幅长条形彩绘帛画,长厘米、宽42厘米。帛画内人物活动分为五组,其中第四组画中有一个纺织的场面。“第四组,共有六人,在形式上可分为两个场面,右边三女一孩,为纺绩场面;左边是老妇问医。关于纺绩,这是一部分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内容。右边一个身着左衽上衣的劳动妇女正在操一架纺车,右手用力运转,左手执一工具扬起抽纱,对面的两个妇女都在看她操作,小孩也在招手向她呼唤,颇有生活气息。画中的纺车,基本结构与使用方法同近代民间使用的木制纺车极其相似。这对我们探索古代的纺织工艺水平是一份很好的参考资料。”[9]艺术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在汉代,中国形成了众多的地主庄园经济,庄园中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为主,因此,在纺织手工业中,汉代除官营纺织机构如长安的东织、西织,临淄与襄邑的三服官外,还存在大量的地主庄园个体纺织手工业和小生产者家庭个体手工业。该墓的主人是一位封建地主阶级的显贵夫人,因此,这幅帛画中的纺织场面应属地主庄园个体纺织手工业生产的反映,或许是她生前生活的写照,或许是她对自己身后生活状况的设想,不管怎样,画中情景正是当时山东蚕桑丝绸业发展状况的一个生动写照。2年在日照市西郊汉墓中发掘出土大量的丝织品,大部分为平纹素面,呈咖啡色,属于绢类。其中一块长2.6米、宽0.96米,是山东乃至北方地区迄今发现保存最好的汉代丝织品,一侧刺绣有精致的花草和云气纹图案[10]。
有关秦汉时期山东蚕桑丝绸业在全国的地位,李剑农先生分析说:“两汉服物机织工业,皆以齐鲁区及其附近为特殊发达之地。其次于齐鲁区者似为蜀。……惟齐鲁区,丝麻虽并具,而丝织业尤盛,蜀在西汉似惟以麻织之布著称。……至若大江以南,则在西汉时尚无桑蚕之业,服物惟有麻葛制品。”[11]可见,秦汉时期,山东丝织业居于全国首位,其次是蜀,至于江南,两汉时或无桑蚕业,只有麻葛制品。秦汉时期山东蚕桑丝绸业居于全国首位,还有其他几点也可以说明这一问题。第一,《史记》和《汉书》在谈到各地物产时,唯独提到齐、鲁千亩桑麻,这说明,齐鲁桑麻业在全国最为有名。第二,在全国所有的官营纺织机构中,临淄三服官也是无与伦比的,从生产职责来说,临淄三服官主要负责皇帝、宫廷春、夏、冬三季服饰,襄邑服官则专制衮龙文绣等高级礼服,长安的东、西织室也只是“主织作缯帛之处”(《汉书·惠帝纪》颜注)。从生产规模和丝织水平来说,东、西织室和襄邑服官都远远比不上临淄“三服官”,否则汉政府每次“罢”、“省”的也不会只是齐三服官了。可见,齐地丝织业在秦汉时期是首屈一指的,处于领先地位。当然,就山东内部而言,以临淄为中心的齐地蚕桑丝绸业又明显发达于鲁地。
[1]章楷:《蚕业史话》,中华书局年版,第6页。
[2]朱新予:《中国丝绸史(通论)》,纺织工业出版社年版,第53页。
[3]李仁溥:《中国古代纺织史稿》,岳麓书社年版,第41页。
[4]葛剑雄:《中国人口史》(第一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年版,第、页。
[5]范文澜:《中国通史》(第2册),人民出版社4年版,第76页。
[6]王子今:《西汉“齐三服官”辨正》,《中国史研究》5年第3期。
[7]:逄振镐:《秦汉经济问题探讨》,华龄出版社年版,第~页。
[8]李仁溥:《中国古代纺织史稿》,岳麓书社年版,第44~45页。
[9]刘家骥、刘炳森:《金雀山西汉帛画临摹后感》,《文物》年第11期。
[10]何德亮、郑同修、崔圣宽:《日照海曲汉代墓地考古的主要收获》,《文物世界》3年第5期。
[11]李剑农:《中国古代经济史稿》,武汉大学出版社6年版,第~页。
(转载:姜颖《山东丝绸史》,齐鲁书社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