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从古至今,赘婿地位都不高

中科医院专家 http://hunan.ifeng.com/a/20170705/5797804_0.shtml

做上门女婿是什么体验?

日前,曾先生一个哭诉自己7年上门女婿经历的视频上了热搜,揭开了上门女婿生活的神秘面纱。在视频中,曾先生不断拿着纸巾擦泪,称老婆是个妈宝女,都听父母的,“孩子我带还不跟我姓,吃饭不能上桌,身上从没超过30元。”

视频一出,网友就炸开了锅。有网友表示,这不就是现代许多女性的生活现状吗?有网友“安慰”:你又不用怀孕,老婆没出轨没家暴,忍忍吧。也有网友表示疑惑,这和电视剧《赘婿》演的不一样啊,说好的一起走向人生巅峰呢?

难道是古代的赘婿和现代的不一样?现在的赘婿,情况到底是什么样?

古代的赘婿能有多难

关于何为赘婿,古人有不同的解释。

一种说法是,“赘”意为多余无用的东西,赘婿就是一个家庭里多余的人,因为在古代,男子到女子家,是不合常规的。颜师古注《汉书·贾谊传》就有言:谓之“赘婿”者,言其不当出在妻家,亦犹人身体之有赘,非应所有也。

还有一种说法将“赘”解释为交换的意思,拿物品换钱是为“赘”,因此,往往是男子家贫,只得“出卖”自己,到富户家做上门女婿。

不管哪种说法,都表明古代的赘婿不是什么光鲜、平等的存在。中国现代著名历史学家、民俗学家顾颉刚就在书中明言,古代赘婿是奴隶的变相,可见其地位低下。

许多人不知道的是,李白也是赘婿,而且还赘了两次

图为李白,图源图虫·创意

不过,并不是所有赘婿都“不得翻身”。

在古代,入赘分长期和短期。长期赘婿就是终生在女方家生活,短期赘婿则是男子先嫁到女家,为岳父家辛苦劳役若干年后,将妻子迎娶回家,因此短期赘婿也称劳役婚。但这劳役期也不好过,在此期间,赘婿和仆役的地位是一样的,基本处于食物链最底层。

除了卖力干活外,赘婿还得注重礼节。

《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中有对赘婿乌桓的礼节有这么一句描述:见妻家无尊卑,旦起皆拜,而不自拜其父母。翻译成白话文就是,每天赘婿起床后,都要对妻子家上上下下的人行拜礼,但对自己的父母却未如此。

当然,就算已经万般委曲求全,事事小心斟酌,赘婿这碗“软饭”也可能随时端不稳。掌握赘婿去留大权的就是其妻,如有不满,女方可以随时把他赶走,再找新老公。《战国策·秦策》就有言“太公望,齐之逐夫”,说的就是一个在晚年被妻子赶出家门的赘婿,被称为“逐夫”。

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去父留子,这一句网友调侃的话,却是古代赘婿面对的现实。

在家庭中地位低下还不算,在古代,法律也是歧视赘婿的。

《睡虎地秦墓竹简》有记载,赘婿不能录入良民户籍,也不能分得国家分配的土地,做官之路也和赘婿无缘。而且不止赘婿本人不能做官,其子孙也会受影响,赘婿的子孙要三代以后才可入仕为吏,并且户籍上必须表明自己是赘婿的“仍孙”。

更难的是,在古代,赘婿在征召入军的第一梯次,换句话说,如果国家需要人来戍守边塞、打仗卖命,那赘婿是最先被推上前线的人之一。曾为赘婿者也不逃不掉,因为第二梯次则是曾经当过赘婿、商人;第三梯次是祖父母、父母,曾经当过赘婿、商人。

可以说,一日为赘婿,终身受影响。放到现代,赘婿之名简直堪比个人档案袋里的违法犯罪记录。

想过电视剧里的赘婿生活,和妻子齐心协力搞事业,一起走向辉煌……

在古代怕是此路不通。

现代赘婿更平等

时间拉到现代。

如今,赘婿的买卖意味淡了许多,我们今天所说的赘婿,大多是有女无子之家,为衍血统而招。文章开头提到的曾先生,其妻子父母即共有6个女儿,所以招赘。

一般认为,现代的赘婿有以下几个特点:无彩礼,结婚、住房等所有费用均由女方支出;婚后入住女方家中;子随母姓。具体到家庭来看,赘婿的地位和生活,主要取决于男方本身的条件以及女方家庭的态度。

现实生活中,人们对赘婿依然存在或多或少的偏见。

与此相关的一个有趣现象是,人们十分爱看赘婿翻身的故事。在视频平台上爆火的歪嘴龙王系列视频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在视频中,赘婿先是受尽侮辱,被妻子狂扇巴掌,被丈母娘和其他男子鄙视,直到最终赘婿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所有人惊呆,然后跪地膜拜……

b站“歪嘴龙王”视频弹幕,铺天盖地的“参见龙王”

个中意味如何,怕是只有当事人才知。

跳出社会道德层面,从法律意义上讲,现代并不存在赘婿的概念,也无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至于是夫为妻纲还是妻从夫纲,也已经是过去时。

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明明白白地写着,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至于婚后谁去谁家,还是两人“另起门户”,婚姻法第九条有明确说明: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在财产继承方面,现代的“赘婿”也和从前的不一样。

古代的短期赘婿无权继承财产,长期赘婿(也称养老赘婿)可继承部分财产。而在现代制度下,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夫妻双方也没有关于婚内财产的约定,那么女方继承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更常见的情况是,女方父母立好遗嘱,或者在生前就把财产赠与子女。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rzgz/3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