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的故事45楚国若敖之族鬬氏

第二代:

斗子文(斗谷於菟)、斗班、成得臣(子玉)、斗子良

斗伯比之长子:斗子文(斗谷於菟)

斗子文,斗伯比之子,若敖族人,斗(鬭[dòu])氏。(注意,这里读四声,之前我也经常读错为三声)名谷於菟[wūtú],字子文(古代楚人称虎为“於菟”。“於”字有三种读音,即yú(于)、wū(呜)、yū(迂);虽然中国大陆一般把“於”略写为“于”,但是“於”字读wū(呜)、yū(迂)两种读音时,仍作“於”不能略写为“于”,如见于先秦文献的“於戏[wūhū]”、“於菟[wūtú]”、樊於[wū]期等),即鬬谷於菟[dòugǔwūtú](前-前)。是楚国有名的令尹。

初,若敖娶于郧,生斗伯比。若敖卒,以其母畜于郧,淫于郧子之女,生子文焉。郧夫人使弃诸梦中(杨伯峻《春秋左氏传)注:梦即楚之云梦泽,在江北)。虎乳之。郧子田,见之,惧而归。夫人以告,遂使收之。楚人谓乳谷,谓虎於菟,故命之曰斗谷於菟。以其女妻伯比。实为令尹子文。

最初,楚若敖娶了郧[yún]国的女子,生子斗伯比。若敖去世之后,斗伯比的母亲便带着他生活在郧国。此后,斗伯比就在陨国宫中慢慢长大成人。后来,逐渐长大成人的斗伯比与表妹,即陨国国君女儿有了私情,还生下了一个儿子:斗谷於菟。斗谷於菟,农历5月5日生,因是私通产子,其母郧夫人为遮其丑,将婴儿弃于云梦泽北(今湖北京山境内)。过了一些日子,郧国的国君在云梦泽田猎,见一母虎怀中有一婴儿,喂之以虎乳,见人亦不畏避,郧君非常害怕,急忙归城。郧夫人得知,便告诉了郧君事实真相,郧君视其为吉,便命人将婴儿带回郧国,命其女抚养。过了些年,送其女儿去了楚国,与斗伯比成亲。楚国人称“乳”为“谷”,称“虎”为“於菟”,故名鬬谷於菟[dòugǔwūtú]。

其实,读到这里,细心的读者可能会有一个疑问,在写文章的时候,我也发现了,那就单独把它列出来特别说一下吧。请看下列数字:

①楚若敖熊仪(前―前在位)

②若敖卒,以其母畜于郧(斗伯比在郧宫中长大)

③楚武王熊通(前―前在位)

④楚武王三十五年(前年),斗伯比参政?

从前文了解,斗伯比之母郧[yún]夫人,因楚若敖去世,带他在郧国生活,由此可以做出一个判断,即那时候斗伯比的年龄不会太大,有可能不足学龄。那结合熊仪去世年份(前)和斗伯比参政年份(前),则参政的斗伯比年龄应该在58-60岁。

《左传·桓公六年》记载,在楚武王伐随之际,斗伯比现身进谏。如此长的一个时间间隔(58年),学者大部分认为,斗伯比应该是楚若敖熊仪之孙,而不是熊仪之子。

然而,《左传·宣公四年》却明明记载:“若敖娶于陨,生斗伯比。”这又是怎么回事?有学者以为,熊仪之子是若敖氏的第一代,也被称作“若敖”。斗伯比,应该是这位若敖之子,是楚君熊敖之孙。这一论断,是建立在《史记》记载是可信的基础之上。

太史公对先秦史的记载,时间上的错谬甚多。不光是楚国,太史公有关卫国、秦国、晋国等多个国家的记载中,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错谬,不足为凭。

此外,周代虽然有以父辈称号作为氏族之名的惯例,却几乎没有将父亲称号作为儿子称号的例子。因此,若敖之子仍称“若敖”的推测也不可信。

本文,我们还是从斗伯比是楚若敖熊仪之子这个结论。

斗谷於菟执政后,留下的历史佳话也很多。

一、斗谷於菟任令尹(楚成王八年前)时,正值楚国统治集团内争和子元(熊子善,字子元,非若敖斗氏后裔,这里不再赘述)内乱之后,困难重重,谷於菟能从楚国利益出发,毫不犹豫地“自毁其家”,尽力相助效劳,使楚国迅速度过了难关。因此,斗氏之族从稳定楚国政局,到解决国计民生困难,均作出了巨大贡献。

《左传·庄公三十年》“斗谷於菟为令尹,自毁其家以纾[shū](解除)楚国之难。”史籍《会笺》说:“时楚国府库空竭,子文,财巨室,积财不少,故自减少家产,以纾其难也。”

二、斗谷於菟(前-前)协助楚成王(前-前在位)大力整顿楚国内政,率军灭了弦国、黄国、英国,压抑了蔡国、随国、徐国、江国等诸侯国,使楚国在长江流域成为无以抗衡的霸主,并有足够的力量对抗晋、齐、宋、秦等中原大国。

若敖族自斗子文开始,世为令尹、司马。

三、据史籍《说苑》中记载,斗谷於菟的族人犯法,被廷理(楚国执掌刑法之官)拘捕,后听说是斗谷於菟的族人,立即释放。斗谷於菟听说后,对廷理批评说:“凡立廷理者,将以司犯王令而触国法也。夫直士持法,柔而不挠,刚而不折,今弃法而背令而释犯法者,是为理不端,怀心不公也,岂吾营私之意也。何廷理之驳于法也。吾在上位以率士民,士民或怨,而吾不能免之于法。今吾族犯法甚明,而使廷理因缘吾心而释之,是吾不公之心明著于国也。执一国之柄,而以私闻,与吾生不以义,不若吾死也。”

斗谷於菟一方面批评廷理,另一方面又教育族人主动伏法,廷理害怕,就对其族人执行了刑法。

四、另据史籍《国语·楚语》、史籍《战国策·楚策》等记载,斗谷於菟又是一位清廉勤政、律已恤民的执政者。

如史籍《国语·楚语下》说:“昔斗子文三舍令尹,无一日之积,恤民之故也。成王闻子文之朝不及夕也,于是乎每朝设一脯[fǔ]一束、糗[qiǔ]一筐,以羞子文,至于今秩之。成王每出子文之禄,必逃,王止而后复。人谓子文曰:‘人之求富,而子逃之,何也?’对曰:‘夫从政者,以庇民也。民多旷者,而我取富焉,是勤民以自封也,死无日矣。我逃死,非逃富也。’”

过去,斗子文三次辞去令尹的职务,家里连一天用来生活的积蓄都没有,这是体恤百姓的缘故。成王听说斗子文几乎吃了上顿就没有下顿,因此每逢朝见时就预备一束干肉,一筐干粮,用来送给子文。直到现在还成为国君对待令尹的常例。成王每当增加子文的俸禄时,子文一定要逃避,直到成王停止给他增禄,他才返回朝廷任职。

有人对子文说:“人活着就是求个富贵,但你却逃避它,为什么呢?”他回答说:“当政的人是庇护百姓的,百姓的财物空了,而我却得到了富贵,这是使百姓劳苦来增加我自己的财富,那么我离死亡也就不远了。我是在逃避死亡,不是在逃避富贵。”

所以楚庄王在位的时候,灭了若敖氏家庭,只有子文的后代存活了下来,直到现在还居住在郧[yún]地,做着楚国的良臣。

五、史籍《战国策·楚策一·威王问于莫敖子华》中记载莫敖(官职)子华之语。

“昔令尹子文,缁帛之衣以朝,鹿裘以处,未明而立于朝,日晦而归食,朝不谋夕,无一日之积。故彼廉其爵,贫其身,以忧社稷者。”

莫敖子华回答说:“从前令尹子文上朝时,身穿朴素的黑丝绸长衫,在家时,穿着简朴的鹿皮衣。黎明即起,就去上朝;太阳落山,才回家吃饭。吃完早饭就顾不上晚饭。连一天的粮食也没有积存。所以,我说的那个奉公守法,安于贫困,而忧虑国家安危的,就是令尹子文。

从上述记载可知,斗谷於菟是春秋前期,颇为先进开明的思想家和政治家。

六、斗谷於菟在任令尹期间,还有一大历史佳语,也是值得注意的。

史籍《论语·公冶长》中记载:“子张问曰:‘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旧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子曰:‘忠矣。’”

从有明确记载看,斗谷於菟从楚成王八年(前)任令尹后,至楚成王三十五年(前)让位子玉(成得臣,楚若敖之孙,斗伯比之子,斗子文之弟),长达二十七年之久。在这二十七年中,他曾“三仕”、“三已”。这一方面说明其地位之重要,楚成王曾三次请他出任令尹;而另一方面,所谓“三已”、“三舍”则是子文主动请求的,具有荐贤、任贤的意思。

如他让位于子玉,就是在子玉攻陈、取焦、夷,立有大功的情况下提出的。当蒍吕臣反对时,斗子文理直气壮地说:“吾以靖国也。夫有大功而无贵任,其人能靖者与有几?”可见斗谷於菟的让位,是为了荐贤,是从国家利益出发的,并不计较个人得失。

斗谷於菟是继斗祁、彭仲爽之后的著名楚国令尹,前两位见于史籍记载不多,但从斗谷於菟的言行和政绩看,可知楚国国君所任命的令尹,都是具有文武兼备的治国本事者。

斗伯比之二子:斗班(斑)

斗班(生卒年不详),斗氏,名班,因封于申地(今河南南阳),所以又称申公斗班。楚国大夫。斗伯比之子,子文之族弟,班姓始祖。“班”同“斑”,和子文的“文”同“纹”一样,都似乎与虎身上的斑纹有某种联系。据《风俗通》记载:斗班的后代遂以班为姓。东汉班固也自称“班氏之先,与楚同姓。”

曾为解救出斗廉攻杀了令尹子元。后又担任申公十几年,为捍卫楚国北疆立下了大功。他死后,儿子斗克继任为申公。

楚文王五年(约前)左右,楚文王派令尹彭仲爽攻灭申国(今河南南阳),后于楚文王十年(前)又灭掉息国(今河南息县西南),楚国势力逐渐由江汉流域向中原推进。

楚文王为了在中原地区站稳脚跟,向申、息二地派军戍守,且于楚文王十二年(前)开始在申邑以北修筑方城,加强对申地防御。楚成王即位(前)后,由于申、息战略意义重要,分别派大夫为“申公”、“息公”,领重军驻防。斗班有幸成为了第一任“申公”(或许是沾了父亲斗伯比与兄长子文的光)。

楚成王八年(前)秋,斗班助兄长子文攻杀令尹子元(熊氏王族),解救出斗廉,斗氏家族从此长期活跃于楚国政坛。攻杀子元的行动异常顺利,很可能是由于斗班调动了申地的驻军。

斗班之后继续担任申公十几年,为捍卫楚国北疆立下了大功,他死后儿子斗克(子仪)继任为申公。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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