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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学者王学泰先生1月12日在北京逝世,享年75岁。先生以“游民文化”研究为学界所推重,这一概念的提出开启了认识中国社会的新视角,也暗含着先生对“公民社会”的期许和想象。
“公民社会”的形成离不开公民自觉的政治参与,也离不开对公民基本政治权利的保障。
年年末,先生在新京报先后就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撰文四篇,爬梳史料,引经据典。今日集纳重刊,以表哀思,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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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民众知情权须调整保密边界
随着“政治”向管理众人之事和服务大众社会转型,民众越来越感到政治不再神秘,它与我们平时利益密切相关,因此也就产生知情的要求。随着和谐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人们坦诚相见,不再互相防备,许多事情也就不是秘密。其实普通老百姓缺少知情权的时候,又能知道多少秘密。
“知情权”对我们来说,是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概念。说熟悉,近几年来媒体常常谈论到知情权、特别是在有些不虞之灾出现(例如“非典”)的时候,最近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上谈到党员与公民权利时也强调表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知情是参与和监督的前提。说它陌生,就是在我们本土的政治文化资源中找不到它的影子,没有这个传统。民众热衷于打听小道消息,而忽视知情的权利。
传统政治操作的秘密性
自古以来,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人们敬仰的圣贤,谁也没有讲过政治大事须让老百姓知情,仿佛在政治运作中没有民众的存在似的。孔子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近世要维护孔子开明形象的,总爱为这两句辩护。实际上儒家既然把人分成“上智”和“下愚”、“治人者”和“治于人者”,那么,自然而然就会得出“下愚”“治于人者”不必对“上智”和“治人者”如何统治他们和如何管理国家大事有所知情,有所理解。而且在儒者看来,作为“下愚”也没有知情的能力。孔子反对“铸刑鼎”就是民“不可使知之”的一个例证。孔子认为“刑鼎”一铸,法律公开,人人皆知,不仅使实施人治的君子失去了操控能力,而且只会给老百姓钻法律空子和更多犯罪的机会,决不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
要实行“不可使知之”的方针,不仅仅只是消极地不告诉老百姓政治如何运作,而且自先秦以来就积极地、有意识地向老百姓保守运作的秘密,老百姓想知道也不可能。先秦诸子为统治者想了很多,儒家在《易经·系辞》引孔子的言论说:泄密是出乱子的根源,“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机事不密则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这是从不保密造成的严重后果来强调政治保密的必要。这段话在秦汉以后的皇权专制社会中起了很大作用,成为在朝臣子谨守的圭臬。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法家把“术”(权术)作为政治操作重要的一项,它的最大特点就是秘密性,要“藏之于胸,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连最亲的妻子儿女和身边的近臣,也不能让他们知道。
“开放”也包括心胸和头脑
近百年中国长期处在激烈的斗争之中,保密、特别是保守各自策略的机密,几乎成为争夺权力的各个派别一直奉守的规则。本来这个规则应该随着“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的结束”而告终。可是,由于对形势误判,在阶级斗争理念的支配下,不仅把这种规则延续到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而且有扩大的趋势。既然阶级斗争无所不在,处处是阶级斗争新动向,人们疑神疑鬼,那么,“保密”自然而然上升成为公民的最高准则。那时候什么都是机密,发行量很大的《参考消息》,几亿人都使用的粮票、油票、工业卷都是“内部保密”,千万不能让外人得知。其实大约“地球人都知道了”,只有中国人才认为这是自己独享的秘密。
我觉得用“改革开放”概括年末以来实行的社会变革特别恰当。“开放”这个词,不仅仅是对外开放,也包括开放我们的心胸和头脑,使我们意识到我们在社会和国家面前都是享有权利的,使我们意识到许多神秘的东西原来也很平常,是有人愚弄了我们。
随着“政治”向管理众人之事和服务大众社会转型,民众越来越感到政治不再神秘,它与我们平时利益密切相关,因此也就产生知情的要求。随着和谐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人们坦诚相见,不再互相防备,许多事情也就不是秘密。其实普通老百姓缺少知情权的时候,又能知道多少秘密。
习惯的力量不容忽视
然而,习惯的力量是不容忽视的,有些官员或其政绩发生问题,或其劣迹被人揭发时也会祭起“保守机密”的法宝,用“泄密”作为报复的武器,我们已经看到过一些这样的案例。当然作为一个国家、在暴力还存在的世界上,自然应该有其不应该泄露的机密、乃至绝密。但保密首先是政府工作人员中掌握机密那些成员的事,而非媒体或普通公民的首要责任。过去有些政府工作人员随意向境外媒体透露消息之后,“出口转内销”,反回来又在国内追查小道消息的不正常现象再也不要出现了。
前几年,有位在欧洲生活很久的朋友对我谈起,西欧国家的民众关心的“政治”与我们不同。我们一谈就是非常宏观的国家大事儿,而人家关心的都很具体,如所在地区的预算、公共设施的建筑、老百姓税金的去向等等。我想,前者可能是计划体制时代的事情,那时人们虽然很少有知情的权利,但在小道消息议论中寄托着自己的政治愿望。现在情况不同了,当知情的权利被民众理解,政府为民众的知情提供了相应的平台以后,人们会发现民众最关心的还是那些与切身的利益有关的事儿,在这一点上东西方的民众并没有什么不同。
表达权与进谏纳谏的传统
表达权更是构建五彩斑斓和谐社会的前提,“和谐”的前提是差异和不同,人们无权表达何以知差异和不同,因此倡导表达权正是和谐理念合乎逻辑的发展。
进谏纳谏并非表达权及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表达权一类的话语,在中国已经讲了一百多年了,知识分子最关心、也最爱议论这个问题。可是每当他们提到这个问题时,就常用古代士大夫的进谏传统去比附,如钦佩“邹忌讽齐王纳谏”,呼吁“诽谤之罪除而良言进”,提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等。
把自己想象成社会的谏臣,希望自己的表达能得到社会理解和宽容;官员也习惯从纳谏角度理解民众的表达权,告诫部下要懂得“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要有“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的肚量。这些说法虽然各自有其智慧和意义,但是用来解读和张扬表达权及言论自由,却是南辕北辙。
进谏纳谏是皇权专制社会政治运作方式,士大夫是官僚或官僚的预备队伍。皇权专制社会中,虽然是君主一个人说了算,但君主的决定不可能事事都对,这就要求身边的官僚进谏,然而大权在握的君主喜怒无常,进谏是个风险很大的行为,甚至导致家破人亡,因此,能够舍生忘死勇于进谏就成为士大夫最高政治道德的表现。能不能接受臣子的进谏,关系着国家的命运,所以能够虚怀若谷,乐于纳谏的君主则被臣民视为“圣王”了。
中国的古人没有权利意识
古代最佳“进谏纳谏”的样板,大约非唐太宗和魏徵莫属了,两人君圣臣贤,受到古今舆论的一致称赞。乾隆甚至说“盖自三代以下能用贤纳谏而治天下者未有如是之盛也”。然而,大家很少讲到太宗和魏徵之间经历过多少危机、太宗甚至几次想杀掉魏徵,魏徵死后,他曾一度砸碎魏徵的墓碑,发泄对魏的不满。
因此,能够允许魏徵讲话,并非是让魏徵行使其言论自由的权利,其实中国古代,人们根本没有权利意识。唐太宗鼓励魏徵讲话,无非是使其尽其对皇帝忠诚的义务。唐太宗因为阅历丰富,善于克制,才能使他们君臣间脆弱关系全其始终。实际上,古代有几个唐太宗,臣子行使这种忠诚是十分危险的,韩非说,龙之喉下有“逆鳞径尺”,稍有不慎,触动逆鳞,用京剧《姚期》中的一句词说就是“一朝龙颜怒,四体不周全”。
除了“进谏纳谏”传统外,古人很少意识到说话、议论、表达乃是自己的权利。可见,本土政治文化资源中涉及“言论自由”一项,是极为贫乏的。其原因在于言说者大多是士人,而士人只是专制统治者的附庸,用一个著名的比喻说,他们只是“毛”,要附在统治者这张“皮”上。他们只有忠诚的义务而没有权利,要想表达而不获罪,只有甘心充当驯服工具、并盼望权力高抬贵手,企盼权力多看士人表达的正面意义,少假颜色,便感激涕零;稍有斥疏,则哀怨乞怜。可笑亦可悲。
人的权利从表达权开始
现代社会里知识分子不同了,他们是独立的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着物质或精神财富,他们应该与社会管理者完全平等,而非皮毛的依附关系了,当然有热心依附权力甘当工具者例外。此时表达作为权利凸现了出来。
公民
倡导表达权也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所谓“以人为本”就是人性中引申出的种种要求,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都能得到表达,并受到社会的理解和尊重。这样,健康的人格才得以发展,使人真正成为有责任感的公民,而不是权力或财富的附庸。
权利的实现事关生活质量
人们权利的实现还事关人们生活质量,现在人们不是爱谈论幸福指数吗?其实,统计幸福指数是民间的事情,而各种权利的实现都与人的幸福密切相关,与社会及民众的文明程度密切相关,不能想象没有权利的人、不享受权利的人们会幸福。
十年前,有次在出租车上与司机聊起天,他牢骚满腹,愤慨攻击社会上一些现象,包括即将在北京废止“面的”的政策,用语也很极端。我问他一个月挣多少钱,他说两三千块钱吧。我说:我每月挣一千多也不像你这样激愤啊?他说“老先生,不在于挣多少钱,在于有理没地方说去”。
当然,他这样说是有些太极端了,并不符合实际。但也同样说明,表达比挣钱吃饭还重要。这关系人们的幸福,实际上更关系人们和谐相处和社会的文明建设。
当然,行使权利、特别是行使表达权时会出现许多令人不快的问题,这不是这篇小文能够深入讨论的了。然而我想在宽容心态为社会广泛认同的今天,它也不会构成太大的社会问题、从而影响社会稳定了。
先生退休前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
我所理解的政治“参与权”
当今的政治参与是公民社会的政治参与,它是民主制度的运作基础,没有这个参与,整个制度就无法运作。这种参与是理性的,不为一时激情所左右。总的说来它是一种讨论、对话、谈判机制。
十七大报告倡导的“参与权”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下政治参与权,谈论这个权利之前必须弄清什么不是这种权利,但又与之类似、并常常为我们津津乐道的。
皇权时代的民众没有参与权
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可以说是个“政治大国”,自古以来的政治参与度就比较高。孔子、孟子曾鼓励士人积极参与政治,如“以天下为己任”“达则兼济天下”等。他们告诫士人,要有承担和参与的意识,自己发达了要把惠泽遍及天下。其实,在“家天下”的时代,这种参与的积极性只是一厢情愿。
“天下”是君王的,士人即使得志、做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官显贵,也不可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善待百姓。再说大臣如果对百姓有逾分的恩惠,把君王放在什么地方?春秋末齐国贵族田常执政,以小恩小惠收买民心,最终篡夺了齐国国君的位置,从此“姜齐”变为“田齐”。后来这个故事成为警戒大臣权力过重的教训。臣工不过是君王的雇员,说得好听一点是帮忙,坐而论道;说不好听一点,只是皇帝供驱使而已。
因此把古代士大夫出仕做官说成他们享有积极参与政治运作的权利,不仅有些夸张,而且混淆了皇权专制与民主政治的区别。现代的民主政治是以公民的参与为基础,而中国皇权专制社会,如商鞅所说“权者,君之所独制也”,只有君主才握有权力。这种权力还是整体性的,是不容分割的。官吏的权力只是君王临时授予,用完归还;权力来源于君,不能分润于他人,谁又能有“参与权”呢?士大夫如此,民众在权力面前更有一种无力感,为什么人们把解决社会不公的希望寄托在“好皇帝”“清官”或“侠客”身上,正是无力感的表现。由此可知,皇权专制时代的广大民众包括精英人士都是没有参与权的。
政治性运动排斥民众参与权
“文革”十年动乱时,每一次政治运动之前,都号召民众积极参加,而且通过种种造势活动,把运动搞得热火朝天。“你们要关心国家大事”的教导,言犹在耳;许多热情的、激动人心的场面,还记忆犹新。可是一场一场的运动,接连不断,日久生厌,人们产生了倦怠感,表面上还在应和群众运动,下面则戏称“运动群众”。有的人把这些运动也称之为政治参与,的确也很像,运动是政治性,广大民众也在积极参与。
然而,这些运动大多与民众的实际利益关系不大,广大民众也不理解,被发动起来的参与者不知道自己干的是什么。这种参与已经不是行使权利,而是不得不参与。即使主动参与者也多是一时的激情,在群情激奋的氛围中,有意识的人格消失了,这时如社会学家勒庞所说“他变成了一个不再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自觉意识消失了,还谈什么政治的参与?它更不是民主的参与,它不仅是被动的,并且带有暴力倾向。
我们曾有过“假大空”的时代,那时为了“彰显”普通生活的意义,有两个泛滥,一是“英雄”泛滥,把“普通人”也戴上“英雄”的高帽;另一个是“革命”“政治”泛滥,把许多不属于革命范畴、不属于政治范畴的事务加冕为“革命”的或“政治”的。谋生就是“干革命”,就是对政治积极充分的“参与”,现在看来很可笑,当年也曾使人热血沸腾。这实际上也排斥了人们所应享有的参与权。
民众面对的是日常的政治
我理解的当今的政治参与是公民社会的政治参与,它是民主制度的运作基础,没有这个参与,整个制度就无法运作。这种参与是理性的,不为一时激情所左右;总的说来它是一种讨论、对话、谈判机制,所以它靠道理服人,不靠人多势众,更不靠暴力。参与者明白自己参与的目的和要求,不是盲目投入,时刻保持清醒的意识。这种参与是依据法律行使权利,尊重程序,不靠小谋略、小智术;它是公民的个人自主行为,不完全依附某个团体,也不为他人所左右,更不随大溜;这种参与是民主制度下的参与,要遵守服从多数、尊重少数的原则,在争议中,不一味坚持,不搞你死我活,懂得妥协和让步,实现双赢。这样的参与才能推动社会进步,让大多数人受益。
表达权、知情权的实现是政治参与的前提,参与者的素质则是实现成功参与的保证。要有一定的政治知识;懂得一些关于政治制度和法律的知识,知道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再讲究一些技术技巧,就能够比较完满地实现政治参与。这些与文化教养有关,但这些不是政治参与的必要条件,参与本身就是个大学校,民众在积极的政治参与中自然而然地提高素质。而且政治参与是广泛的概念,平常
近百年来,我们经历了太多的必要的和不必要的暴风骤雨式的“革命政治”的参与阶段,如今时过境迁。今天民众面对的是日常的政治,这种政治就是关系着每一个国民生活质量的“众人之事”,管理好、办好“众人之事”,不仅需要从政人员、公务员的恪尽职守,更需要广大民众的参与。
监督权为何缺位
事实上的监督缺位使我们感到道理与实际相差遥远,原因是传统的官民关系观念的影响,地位权力实际上的不对等,官员与百姓的信息不对称。
“监督权”是公民实施政治参与重要内容之一,是公民法定权利,也是公民的自觉行为。然而我们在媒体上经常看到领导干部高价征求意见、悬赏征求批评、甚至有人欢迎“向我开炮”,很少看到民众如何积极实施监督的报道。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现在谁都懂得民众与官员的关系,孙中山说过官员是民众的“公仆”的关系,毛泽东说过,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两者的涵义差不太多,都是讲官员掌握公共权力,应该为民众服务。那么主人为什么不愿意或很少监督仆人或勤务员呢?从道理上说,不用公仆、勤务员号召和敦促,民众监督代替自己掌权的干部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然而事实上的监督缺位,使我们感到道理与实际相差遥远。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
传统的官民关系观念的影响
一,传统观念,积重难返。这是老问题了。人民当家做主谈几十年了,实际上官贵民贱的传统观念并没有解决。自古以来官民关系就是“治”和“被治”。孟子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官民分野,清清楚楚,不可逾越。只要当了官,哪怕只是个小小推官、县官,就像《儒林外史》臧蓼斋所说的可以“穿螺螄结底的靴,坐堂、洒签、打人”。官员的威严和他们对民众的绝对支配权力,使得官贵民贱的意识深入人们的骨髓,彻里彻外,积重难返。
我在农村呆过十余年,看到过许多农民仍然是怀着敬仰和畏惧来看待公社(现在的“乡”)以上的干部,“县里来人了”(不管来干什么)是村里的重大事件和村民的光荣,这个佳话能够长久流传。为什么如此?因为他们感到自己处境的好坏都取决于上面,他们期待清官,怕出奸臣。
农民吃了亏,甚至被冤枉了,也常用“官打民不羞,父打子不羞,夫打妻不羞”以自解,在“大官”面前老百姓有一种无力感。不仅老百姓这样看官员,有的干部也这样看自己。我们从平常一些用语都可以觉察人们的心态。例如许多地方官员动不动就说自己是“父母官”。这个词汇的背后所蕴含的官民地位差别是不言自明的。
又如媒体也爱用“亲民”表彰官员平易或接触群众,“亲民”这个词出自《大学》,本身带有“俯就”的含义,是自上而下的,也是“民之父母”观念的表现。我们从流行的词汇中都可以感受到传统中关于“官”的种种观念对我们的影响之深。
地位权力实际上的不对等
二,官民地位上的不对等。当然,我们不能把官贵民贱的意识泛滥完全归罪于传统,如果现实生活中没有对这种意识事实上的支持,那么根据“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传统意识也会逐渐消失,而现在官贵民贱的观念在有些地方有越来越泛滥的趋势。像为网民